第一次正面较量
洪杨文投资注册的公司叫北京东方虹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虹景科技公司),是一家专门做背投电视设备的公司。
永光和晓锋通过调查得知,东方虹景科技公司成立于2000年5月23日,法人代表正是洪杨文,工商登记显示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万丰联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丰联合公司)以货币出资450万元;北京兴辰东方装饰工程集团(以下简称兴辰东方集团)以货币出资450万元;北京思锐高智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锐高智公司)以货币出资100万元。经对东方虹景科技公司进行财务审计发现,实收资本1000万元由万丰联合公司出资480万元,兴辰东方集团出资520万元,未见思锐高智公司的出资款。
万丰联合公司成立于1998年11月2日,法人代表为洪杨文,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其中,洪杨文出资300万元,分别为109万元货币出资和191万元实物出资。经查证,该公司几个出资人均未实际出资。实物出资的2891万元均是各出资人在北京三峡经济开发集团购买的“都市芳园”房产。而这些房产早已由北京三峡经济开发集团销售给他人。洪杨文出资的109万元货币资金,也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北京三峡峰华行物业管理中心招商大厦(北京三峡峰华行物业管理中心招商大厦为北京三峡经济开发集团所属全资子公司)的投入。
股东之二的兴辰东方集团成立于1995年10月20日,系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代表为张长林(后变更为李边卓),注册资本1000万元,出资单位为北京东方兴辰经济发展集团。1999年12月28日,被北京峰华行物业管理中心收购,收购后注册资本增加到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洪杨文。
股东之三的思锐高智公司成立于1998年2月25日,注册资本200万元,其中洪杨文货币出资150万元,崔某货币出资50万元,法人代表洪杨文。其间,洪杨文正担任北京三峡峰华行物业管理中心招商大厦(以下简称招商大厦)法人代表,他直接从招商大厦支出200万元人民币,用于注册思锐高智公司。
紧接着,永光和晓锋通过调查又得知,洪杨文在上海还有生意往来。顺藤摸瓜,迅速又查明了他挪用国有资金210万元转入其控制的北京万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用于个人注册上海时尚虹景大酒店有限公司并参与经营的犯罪事实。
2003年9月,上海时尚虹景大酒店有限公司成立,法人代表王丽萍(洪杨文岳母),注册资金500万元,其中北京万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400万元,北京东方虹景科技有限公司出资100万元。经查,北京万丰投资管理公司投资的400万元中,有140万元是从中兴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北京证券营业部、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亚运村营业部用国有资金转入,另有70万元从北京兴辰东方装饰工程集团转入,剩余190万元无法确定资金性质。综上,上海时尚虹景大酒店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中有310万元来源于国有资金,国有资金比例占上海时尚虹景大酒店有限公司注册资金的62%。
至此,永光和晓锋认定,洪杨文肯定涉嫌重大犯罪。2005年12月11日,永光和晓锋获知,洪杨文刚刚从上海回到北京家中,立刻组织人员去抓捕。
第一次审讯洪杨文并不顺利。关于挪用公款的事情,他只是推卸为经过当时的领导同意,却拒不交出公司的账目。审讯工作陷入了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