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4日,初春的北京正是春风宜人、拂面不寒的时候。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反贪局的办案人员,此时刚刚卸下了一副重担。由北京市检察院交办、他们立案侦查终结的犯罪嫌疑人洪杨文涉嫌贪污、挪用公款一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
犯罪嫌疑人洪杨文,男,42岁,辽宁省鞍山市人,原北京三峡经济开发集团总裁助理;犯罪嫌疑人卢嘉启,男,57岁,北京市人,北京都市芳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检察机关指控,洪杨文涉嫌贪污共计7922万余元人民币,涉嫌挪用公款共计519万元人民币,洪杨文伙同犯罪嫌疑人卢嘉启涉嫌共同贪污公款共计4930.7万元人民币。

洪杨文

为变公为私,仅“都市芳园”一个项目的资金流向就被洪杨文他们搞得如此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