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富的矿产资源在郴州官场支撑起一条黑色利益链条——其轴心是市纪委书记曾锦春;原市委宣传部长樊甲生手持舆论生杀权为矿老板服务,以此获得干股或现金回报,得名“矿难新闻灭火队长”;原市国土矿管局党委书记杨秀善,则在行政审批上与曾锦春互相关照。
据《财经》记者了解,郴州腐败系列案中,曾锦春等控制矿产资源,原市委书记李大伦和原城建副市长等则对郴州城建领域进行操控,原市长周政坤从国资领域敛财。各涉案官员在腐败领域中自成一体,互不干扰。
滥用“双规”
曾锦春的腐败,还颇有“专业”特色:利用其纪委书记的职权,借“双规”措施操控人事提拔与矿产审批,强权干预公检法依法行政;又以“挂牌保护”插手民营经济领域,导致当地投资环境恶化,郴州法制满目疮痍。
如腐败官员被“双规”的一般性案件,在曾锦春那里明码标价10万元。仅起诉书记载的此类案件即达六起。如2000年4月,原宜章县交通局局长谭智勇被郴州市纪委采取“双规”措施,曾锦春收受其妻子熊宜君10万元,即安排专案组解除对谭的“双规”。
2002年8月7日,郴州市纪委对该市市场服务中心主任曾春元实施“双规”,曾锦春收下家属10万元后,次日以抗洪抢险需要曾春元指挥为由,解除对曾春元的“双规”。
2005年5月,永兴县柏林镇党委书记陈辉平被市纪委“双规”。曾锦春获赠10万元后,于5月24日批准对陈辉平解除“双规”,后作出免于处分的决定。
插手公检法依法办案,亦是曾锦春敛财方式之一。起诉书在录的五起案件中,2005年2月,桂阳县方黄联办矿股东彭林革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郴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并被批准逮捕。曾锦春收其关联人40万元后,分别向郴州市公安局办案人员、郴州市检察院、北湖区检察院负责人打招呼,并在相关报告上批示,为彭林革取保候审及该案从轻处理提供帮助。
至于违逆个人意志的党政干部,曾锦春则以“双规”手段打击报复。2001年,郴州市宜章县法院原院长文道值在审理该县国土局长彭辉广一案时,曾锦春要求文道值把彭无罪释放。文道值未听从,彭最后获刑13年,次年4月,文道值被市纪委“双规”50多天。2002年3月,宜章县副检察长邝茂盛因在一个案件中未遵循曾氏批示,被市纪委“双规”59天。
对民营企业家实施“双规”,亦是曾锦春的敛财手段。2000年11月1日,民营企业家李民主、杨守恒、郭三勇被郴州市纪委“双规”,可是这三人既非国家干部,又非中共党员。在被“双规”后第27天,杨守恒伺机逃跑;第49天,郭三勇交出4万元现金,并留下“今欠郴州市纪委违纪款46000元整”的字据后获释;第50天,李民主分两次缴纳12万元“违纪款”,另写下8万元欠条后也获得自由。此后,李民主曾经多次托人向郴州市纪委说情,得到答复是:每年交50万元到市纪委,就可以获得挂牌保护。
曾锦春在案发前曾两度接受记者采访,他亲口以“介绍经验”的口吻称,郴州共有35家企业获得“挂牌保护”待遇。而凡是实施挂牌保护的企业,郴州各级公检法都不得去干扰。
在如此畸形的官商生态中,郴州企业家中出现了反差极大的两类人:一类与官员很有交情,且在各种公开场合大加炫耀;另一类则与个别官员不共戴天,四处具名控告举报。被郴州市纪委挂号“通缉”近四年的李民主即属于后者。
时至今日,距案发已一年有余,曾锦春留给郴州的政治经济阴影并未完全消除。湖南省、郴州市两级政府专门设立了领导小组,亦难以挽回被严重破坏的投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