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郴州市纪委书记曾锦春案,拷问监督者如何被监督的体制难题
4月23日,湖南省郴州市原纪委书记曾锦春案,在长沙市中院一审开庭。
检方指控这个曾经三次被省纪委立案调查、自称“告不倒、查不倒、管不倒”的副厅级官员,涉嫌受贿3152.25万元人民币,另有960.75万元人民币巨额财产来历不明。
对照湖南省纪委对曾锦春的审查报告,他名下另有约4000万元人民币被计为“红包”礼金、投资收益等,并未写入起诉书。
曾锦春起诉书长达3万字,涉及行贿者45人。一审开庭计时三天,吸引了全国40多家媒体赶赴长沙,但仅三家官方媒体获准旁听。
旁听人士注意到,法庭上的曾锦春约一米六五的个头,体形微胖,黑发微秃。曾对绝大部分指控供认不讳。
曾锦春身份证显示,他于1947年8月24日出生。但据记者了解,曾锦春本是1944年生,郴州汝城人,自1995年2月起担任郴州市纪委书记,至2006年9月案发,执掌该市纪检工作长达11年。按厅级干部60岁退休年限,曾氏应于2004年卸任。因其眷恋权柄,两度改小自己的年龄,终致2006年在震惊全国的“郴州腐败系列案”中落马。
郴州系列案以郴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原主任李树彪案为起点,相继牵出郴州市原城建副市长雷渊利、市委书记李大伦、市委宣传部长樊甲生、市纪委书记曾锦春、市委组织部长李清江及市长周政坤。2006年6月1日李大伦被“双规”后,中央高层批示此案,湖南省纪委、省检察院组成“719”专案组,曾锦春随后于9月19日被立案审查。
据起诉书,曾锦春自1997年下半年至2006年9月担任郴州市委常委、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矿产承包、纠纷处理、工程招投标、职务升迁、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办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唐国菊、其子曾峰、其女曾云悉(均另案处理)收受45人贿赂,共计人民币3152.25万元。其中曾单独受贿计人民币2628.8万元,美元4.25万元。
“曾矿长”与黑色利益链
依起诉书所述,曾锦春被指控的3152.25万元贿赂中,有六成与矿产审批和整治有关。所涉45名行贿者中,过半为矿业老板。这也吻合其“曾矿长”的别称。
郴州位于湖南南部,与广东交界。湘南地区本是全球著名的南岭多金属成矿带核心地段,已探明钨、锑矿藏居世界之首,在地质界有“江南聚宝盆”之称。
丰富的矿产资源,是官商非法牟利的主要来源。曾锦春担任郴州市纪委书记期间,兼任全市煤矿整改小组组长,负责对煤矿的监督管理。据《财经》记者了解,曾锦春在1987年至1992年间,担任过五年的郴州国土局局长,深谙此中利害。
据悉,郴州当地有一个富产铁、锡、铅锌矿的国有矿山——玛瑙山矿,1999年改制时,引发时任郴州市委书记李大伦、市长周政坤、市纪委书记曾锦春各自支持的企业激烈竞争。其中,李大伦支持的派安公司与曾锦春支持的宏达公司,长期陷于矿界纠纷。2004年7月10日,曾锦春主持召开玛瑙山矿协调会议,解决了两公司的矛盾。作为回报,曾锦春获得宏达公司老板首清文710万元贿赂,这构成其最大的行贿来源;派安公司亦向曾锦春行贿24万元、港币6万元、价值188万元的股份、价值25.6万元的戒指一对。在2004年至2005年,曾锦春、其子曾峰还按20%的占股比例从派安公司获得分红364万元。
左右通吃的现象绝非个案。在郴州商人王文汉与美光公司的合同官司中,曾锦春收取王文汉2万元贿款,帮其赢得一审;后来美光公司给曾的情妇邝莉娥安排工作并提供20万元贿款,该案二审时美光公司胜诉。
在曾锦春案45人行贿名单中,宜章矿老板黄生福格外醒目。2000年12月31日《郴州日报》头条报道称,黄生福因违规租赁梅田三矿被市纪委“双规”,一度成为该市年度反腐重案。
起诉书载明,黄生福、黄生文兄弟向曾锦春及其情妇卜雪英行贿50万元后,不仅重获自由,还如愿获准继续开采梅田三矿。
曾锦春及其家属累计收受黄生福兄弟贿赂244.2万元。2001年至2006年间,曾锦春分别向宜章电力公司经理、县煤炭税费征收办主任、县委负责人、郴州煤矿安全监督办事处书记、县环保局负责人打招呼,为黄生福的煤矿在减免电费、税费、行政处罚等方面提供帮助。
另一矿主黄江武向曾锦春行贿高达235万余元,并直接与郴州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杨秀善案相串联。
起诉书称,2003年至2005年间,曾锦春接受黄江武四次请托,分别向桂阳县政府负责人和时任郴州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的杨秀善打招呼,帮助黄江武入股的井水冲煤矿、贵达煤矿、盛源石墨矿等办理采矿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