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起富翁雇凶杀人事件。随着亿万富翁袁氏三兄弟被注射执行死刑,这起事件终于有了一个结果。但所谓“树欲静而风不止”,媒体相关的评论和解读还方兴未艾。这起事件中最让笔者惊异的,是几位富翁表现出的完全逸出正常人思维之外的处事法则。
几乎在每一起富翁策划、操作的暴力案件中,都有这样的台词:办了他;收拾收拾他;不就几个钱的事么。在富翁几乎不假思索地吐出这些会让普通人吓坏的话语时,骨子里分明是一种轻蔑,而这种轻蔑针对的不仅是他的对手,也是所有想做一个好公民的人,更针对本来应该是人人遵守的法则。而通过一些富翁雇凶杀人案件,我们看到的分明是另外一种法则,这就是“钱能摆平一切”的法则,就是“唯我独尊”的法则,就是“以暴易暴”的法则。这种法则比人们通常所说的“动物丛林法则”更加偏离人性的轨道,因为动物的丛林法则竞争虽然惨烈,但还都是通过公开的对搏以定优劣,而富豪法则的要害是完全不讲规则,也许在他们的意识深处,规则是给庸人制定的。
富豪这种不讲规则的法则是怎样炼成的?中国的富翁很少是通过世袭遗产而成富人的,几乎没有人是天生的富翁,同样也不会有天生的富豪法则。考究一些富翁炼成这种怪异法则的过程,不能不提到他们的“第一桶金”。如果对中国的富人阶层稍有了解,就会知道,在一些人积累原始资本的最初,往往伴随着不那么光明磊落的东西。理论界曾对此展开过争论,即要不要追究富人的原罪。大行其道的一种观点是,事情都过去了,还是应该一切向前看,让这些先富起来的人创造更多的财富并带领更多的人致富吧。这种观点自然有其道理,但现在的问题是,正是因为中国的一些富翁攒下“第一桶金”的手段并不光彩,乃至使他们转而以为,自己的这一创业经验可以无限放大和复制,无往而不胜。生活告诉我们,当一个人一次两次依靠暴力掠夺财富成功,却没有任何损失,他就会越来越愿意甚至习惯用暴力说话;当一个人一次两次用金钱收买了公权,得到了本来得不到的东西,他就会以为这个世界上钱真能通神……在这个时候,制约一个公民不敢作恶的那些法则和“道德律”还会起到作用吗?
可以说,正是那套原来以为战无不胜的创业经验和法则害了他们自己。但考察他们为什么会培育出这样的创业经验,会炼就这样的法则,仅仅责备富人是否就够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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