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发布的非美裔体育明星收入排行榜显示,姚明上一年度的收入为1944万美元,这比杨元庆去年2175万港元的年收入要高出六七倍。
作为带领一个国际化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征战的杨元庆,其为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要远远超出靠单打独斗、表现个人能力在NBA赛事中大出风头的姚明。
这个结论大概不会受到什么质疑和反对。从理论上讲,以个人所创造价值的大小来决定其收入的多少是最为合理的。按照这样一个能够得到普遍认可的分配逻辑,杨元庆应该比姚明的收入高出许多倍才对。然而我们所看到的事实是:舆论界对于姚明高达近2000万美元的年收入表现得异常平静,以沉默表示认同;而对于杨元庆明显要少得多的收入却议论纷纷,而且矛盾集中在杨元庆的收入是不是太高上。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现象,其最核心的原因在于国际体育明星的收入是高度市场化的,在这样一个市场化的薪酬体系中,任何一个人只要达到了一定的水平都可以拿到相应的收入。与之相比,决定中国职业经理人薪酬水平的还有太多非市场化的因素,一些并不具备相应能力和水平的职业经理人因为谋取到了“位子”,而获得丰厚的薪酬。因此,透过现象看本质,前段时间沸沸扬扬的评论,与其说是对杨元庆高薪的质疑,不如说是对非市场化的职业经理人薪酬机制的反对更为恰切。
对比舆论界对于杨元庆和姚明高收入的不同反应,还有一个问题值得研究。与企业经营相比,体育表演更有直观性——人们很容易在一两场赛事中看到姚明的出色表现,却很难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看清联想未来的前景。这也就是说,对于杨元庆的绩效考核要远比对姚明的绩效考核复杂得多。目前,有一种将企业和职业经理人业绩考核简单化的趋向,出现了“唯销售收入论”的问题,这和我们国家长期以来左右人们思想和行动的“GDP崇拜”同出一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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